力量 小城市de裝修工程 2022-04-23 08:45
一、高處墜落事故
(一)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
1、施工人員患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等。
2、施工人員不注意自我保護,坐在防護欄上休息,在腳手架上睡覺。
3、氣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風、暴雨,夏季高溫中暑暈倒墜落,冬季、雨季、霜凍打滑摔倒墜落。
4、安全防護用品和材料質量不好,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
5、提升機具限位保險裝置失靈或“帶病”工作。
6、洞口、臨邊防護措施不到位。
7、井架吊藍載人上下;人貨升降機超載運行。
(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措施
1、對高處作業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體檢,并定期檢查。
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雨天和雪天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應及時清除。
3、對施工人員進行加強自我保護教育,自覺遵守施工規范。
4、危險地段或坑井邊,陡坎處增設警示、警燈、維護欄桿,夜間增加施工照明亮度。
5、購進符合規范的“三寶”、圍護桿、柵欄、架桿、扣件、梯材等,并按規定安裝和使用。
6、洞口、臨邊、交叉作業、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必須按規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并嚴格加強防護措施。
7、提升機具要經常維修保養、檢查,禁止超載和違章作業。
二、觸電事故
(一)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
1、電工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2、建筑物或腳手架與戶外高壓線距離太近,不設置防護網。
3、電氣設備、電氣材料不符合規范要求,絕緣受到磨損破壞。
4、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無防雨、防潮設施。
5、施工現場電線架設不當、拖地、與金屬物接觸、高度不夠。
6、電箱不裝門、鎖,電箱門出線混亂,隨意加保險絲,并一閘控制多機。
7、電動機械設備不按規定接地接零。
8、手持電動工具無漏電保護裝置。
9、不按規定高度搭建設備和安裝防雷裝置。
(二)預防觸電事故的措施
1、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建筑物或腳手架與戶外高壓線距離太近的,應按規范增設保護網。
3、在潮濕、粉塵或有爆炸危險氣體的施工現場要分別使用密閉式和防爆型電氣設備。
4、經常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工作,對電線老化或絕緣降低的機電設備進行更換和維修。
5、電箱門要裝鎖,保持內部線路整齊,按規定配置保險絲,嚴格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配置。
6、根據不同的施工環境正確選擇和使用安全電壓。
7、電動機械設備按規定接地接零。
8、手持電動工具應增設漏電保護裝置。
9、施工現場應按規范要求高度搭建機械設備,并安裝相應的防雷裝置。
三、物體打擊事故
(一)物體打擊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交叉作業勞動組織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設置警示,周圍未設置護欄和搭防護隔離柵。
3、攬風繩、地錨埋設不牢或攬風繩不符合規范要求。
4、起重吊裝未按“十不吊”規定執行。
5、從高處往下拋擲建筑材料、雜物、垃圾或向上遞工具、小材料。
6、腳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穩、過多、過高。
(二)預防物體打擊的措施
1、拆除工程應有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搭設防護隔離棚和護欄,設置警示標志和搭設圍網。
2、安全防護用品要保證質量,及時調換、更新。
3、經常檢查地錨埋設的牢固程度和攬風繩的使用情況。
4、嚴格按照吊裝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5、改正不良作業習慣,嚴禁往下或向上拋擲建筑材料、雜物、垃圾和工具。
6、清理腳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亂堆亂放。
四、機械傷害事故
(一)機械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
1、機械設備超負荷運作或帶病工作。
2、傳動帶、砂輪、電鋸以及接近地面的聯軸節、皮帶輪和飛輪等,未設安全防護裝置。
3、機械工作時,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4、平刨無護手安全裝置,電鋸無防護擋板,手持電動工無斷電保安器。
5、起重設備未設置卷揚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
(二)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措施
1、機械設備要安裝固定牢靠。
2、增設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和斷電保護裝置。
3、對機械設備要定期保養、維修,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4、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調試,消除機械設備的不安因素。
5、操作人員要按規定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五、坍塌事故
(一)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
1、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冒險蠻干。
2、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3、在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不按規定隨意堆放建筑材料。
4、模板支撐系統失穩,搭建不牢。
5、拆除作業未設置禁區圍欄、警示標志等安全措施。
6、施工機械不按規定作業和停放,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太近。
7、雨季和冬季解凍期施工缺乏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和維護。
8、挖土作業時,有人員在挖土機施工半徑內作業。
(二)預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2、基坑開挖前必須做好降(排)水工作,并采取保護措施。
3、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筑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
4、為保證模板的穩定性,除按照規定加設立柱外,還應沿立柱的縱向及橫向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
5、拆除作業現場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志,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依次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掏挖。
6、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并不得小于1.5m.
7、雨季和冬季解凍期施工時,施工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和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施工。
8、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和找坡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