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程設計使用膨脹劑最多的地方就是基礎防水底板和后澆帶。圖紙設計也分兩種類型,一種要求防水和抗滲等級要求,并沒有明確指出必須要求使用膨脹劑,可以采用雙摻技術和降低水膠比來滿足設計要求;另一種設計要求一定的膨脹率——后澆帶,一般為微膨脹混凝土,可以添加膨脹劑。《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11規定:
1.抗滲混凝土水膠比應滿足表1規定;
設計抗滲等級 | 最大水膠比 | |
C20~C30 | C30以上 | |
P6 | 0.60 | 0.55 |
P8~P10 | 0.55 | 0.50 |
>P12 | 0.50 | 0.45 |
2.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膠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320kg;
3.砂率宜為35%~45%。
在混凝土生產試驗中,有抗滲技術要求的混凝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抗滲混凝土要求的抗滲水壓值應比設計值提高0.2MPa;
2.抗滲試驗結果應滿足下列要求:Pt≥P/10+0.2
其中:Pt——6個試件中不少于4個未出現滲水時的最大水壓值(MPa),P——設計要求的抗滲等級。
摻用引氣劑或引氣型外加劑的抗滲混凝土,應進行含氣量試驗,含氣量宜控制在3.0%~5.0%。
過去的混凝土都是在施工單位現場攪拌,很少摻加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一般情況下,較難達到設計抗滲要求。現在使用的混凝土主要為預拌混凝土,都摻加了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單純的講混凝土抗滲的話(比如抗滲試驗)是不需要加膨脹劑或抗滲劑的,C30以上的混凝土均能達到抗滲等級P6、P8的要求,沒必要再摻加膨脹劑。遺憾的是當今還有不少設計人員在設計圖紙上熱衷于指定使用膨脹劑作為抗滲混凝土必須摻加的原材料,而且一般都是由施工方采購的“甲供材料”,不分場合要求使用,但設計方和“甲供”方對混凝土質量卻不負任何責任。混凝土構件一旦出現滲漏問題,首先指責攪拌站生產供應的混凝土有問題,就是不說施工養護有沒有問題,這對混凝土企業是很不公平的。
通常配制抗滲混凝土的技術目標是減少混凝土中的毛細管通道、孔隙、微裂縫等缺陷,從而提高混凝土的抗滲性,達到抗滲等級要求。實際上,抗滲混凝土的滲漏問題主要出在以下三個方面:
(1)混凝土振搗不密實;
(2)施工縫處漏漿或沒有先鋪一層接頭砂漿而導致缺漿從而形成孔隙;
(3)混凝土在較高溫度環境下澆筑而形成的微裂縫。
抗滲混凝土除滿足強度要求外,主要是滿足抗滲要求,因此,抗滲混凝土必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才能滿足設計抗滲等級的要求。采取的技術措施:
(1)宜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
(2)細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超過3.0%,泥塊含量不超過1.0%。
(3)粗骨料宜采用連續級配,最大粒徑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泥塊含量不得大于0.5%。
(4)宜摻用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粉煤灰采用F類,并不應低于II級。
(5)加強混凝土施工過程現場管理,強化施工工人的質量意識,特別是振動棒操作人員,不能過振也不能漏振,防止麻面和蜂窩現象出現。
(6)加強混凝土結構后期養護,特別是雙摻摻合料的更是要加強保溫保濕養護。
混凝土生產企業除了要選用合格的原材料、合理的配合比,在滿足混凝土拌合物有良好和易性的基礎上,盡量降低單方用水量,以減少混凝土硬化后的充水空間,并保證有足夠的水化產物填充到充水空間;更為關鍵的是必須做到按規范澆筑施工,及時覆蓋保濕、保溫養護,防止或盡量減少混凝土中因失水引起的毛細管道、空隙、微裂縫等缺陷,以提高混凝土的致密性和憎水性,確保預期的抗滲要求。
從以上分析來看,膨脹劑不應是抗滲混凝土優先選擇,也不是必然選擇。總之,在防水抗滲混凝土中摻加膨脹劑,不應作為優先選項,更不能作為唯一選項。如果不分場合亂用膨脹劑,不加強混凝土養護,不僅是勞民傷財,而且是有害無益的。摻膨脹劑的混凝土只有在潮濕狀態下,才能確保獲得需要的膨脹率,若在空氣中養護同樣會產生不摻膨脹劑的混凝土相同的干縮,因此應高度重視混凝土的濕養護。